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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改启示录:尊龙凯时官网进入
发布时间:2024-06-22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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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中华英才杂志社记者邓丽君王爽中国绿色时报4月9日报道2008年2月23日,北京大学百年讲堂,在数千名北大学子和各界人士的聚焦中,“2007中国十大创新英才”隆重揭晓,凭借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不断创新和有益实践,黄建兴实至名归获此殊荣,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将奖杯颁给黄建兴时,台下掌声雷动,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再次得到了公众和社会的极大认可和肯定。

中华英才杂志社记者邓丽君王爽中国绿色时报4月9日报道2008年2月23日,北京大学百年讲堂,在数千名北大学子和各界人士的聚焦中,“2007中国十大创新英才”隆重揭晓,凭借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不断创新和有益实践,黄建兴实至名归获此殊荣,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将奖杯颁给黄建兴时,台下掌声雷动,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再次得到了公众和社会的极大认可和肯定。2008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五年成就的时候,以高昂而有力的声音再一次向世人宣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成功探索”。

这对福建这个率先进行林改,并取得巨大成功的先行者而言,无疑是一种欣慰,更是一种动力。两会结束了,福建省林业厅的办公大楼,一如6年前的简陋,但却是6年前无法比拟的人潮涌动,各路媒体的探访,众多取经考察团……让这个似乎不太抢眼的地方成为焦点,此时的黄建兴已经卸任林业厅长,而媒体仍在搜集他任上的信息,他的6年将被打包留给历史……为将福建林业带向今朝的辉煌,黄建兴苦苦地思索。困境中的坚守、压力下的坚持已深深刻进了6年林改的艰辛历程中。

回首来时路,这位年近花甲的老人数度落泪,泪水中蕴藏的朴素气息,和对林区百姓的深深情愫,如一抹余晖,温暖而耀眼。一缕清辉、数载辛劳,写进文字时,却是无法道尽,只能以一个探访者的视野,探寻福建林改背后的点滴,以一抔感动,记录一种真实。改革:源于思路源于勇气黄建兴说:“我当过10年农民,对农民的处境很清楚,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第一件要做的就是要用法律手段维护林农的利益,权力就是要用来为老百姓办事,要让林农致富。

”林改之源起——百姓的呼声2001年,闽江水口库区7万多村民“闹事”,惊动中南海,时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的黄建兴发现,20多个村庄中,惟独一个村平静如水,他很纳闷。村长告诉他,1998年他们就把林子分了,每年收入五六千元,山上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闹事?这件事对黄建兴触动很大,他感到,在林区,林地是老百姓安身立命之本,没有林地,人心就稳定不下来,农民有事干才会安定。当过10年农民的他,有着很深的农民情结,上世纪80年代黄建兴在永泰县担任副县长时分管林业,当时造林很被动,老百姓没有造林积极性,于是,他搞了两个试点村,进行股份制合作造林,给入股造林的农民发放股权证,大家的造林积极性一下子调动起来了,一年时间两个村各造林近万亩。

试点村的林造完了,黄建兴也调走了。2002年5月他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当年的两个试点村看一看,然而,现实却令他悲愤。

一个村的“股权证”底册被村干部收走了,4000多元的间伐材款被村干部私分了;另一个村的林子被以65万元的价格卖了,村民没拿到1分钱。“我当时非常难受,觉得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用法律手段维护林农的利益,这是当务之急。”改变谈何容易。

当时福建林业面临种种窘境。谈及此处,黄建兴记忆犹新,“群众没有造林积极性;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林业行政和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火灾频发,一度有句顺口溜‘老人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集体山林集中在少数干部手中,乱砍、乱卖、乱花,群众怨声载道;林不是自己的,百姓对科技没兴趣,科研单位门可罗雀。”中国林业科研界老领导陈统爱先生到福建考察时说:“非林区在发展,林区在萎缩,重点林区重点萎缩。

”尽管福建林业问题重重,但没有经过实地考察之前,对老专家的说法黄建兴并不相信。他不明白,林区有资源、有基础,为什么发展不如非林区?当他到外省的一些非林区考察之后才不得不信,农民在房前屋后、田埂道旁,只要有空地就栽树,并且互相争地栽树,部分公共地域一个树坑政府还能卖出一二十元钱。而在福建,栽树要政府补贴。差距如此之大,根源就在于林权。

在非林地区真正做到了谁栽树谁所有,农民植树造林的利益看得见、摸得着、有保障。如何找出路?解放思想是前提。黄建兴带领全厅上下提出了“四个思考大讨论”,最直接的思考是“要不要以改革作为林业发展的永恒动力”、“能不能分山分林?”问题提出,一触即发,引发的思想交锋异常激烈。

“如此敏感的问题,要是像上世纪80年代简单的分山到户那样出现大规模的乱砍滥伐和林区社会动荡,责任谁能承担、谁敢承担?”各种观点针锋相对,并引发了全厅上下前所未有的争论。如何选择?坚定为民信念是关键。

作为一厅之长,曾经坎坷的生活经历,让他无法忘记农民的处境和困难,权力要利用,但要为老百姓办事,要让林农致富。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在黄建兴的力主下,全厅上下达成共识,提出了“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千方百计激活福建林业”。

一群人,擎着一个信念,开始了林权改革的漫漫征程……林改之破冰——明晰产权面对数千万的群众,面对上亿亩的林地,从哪改?如何改?这是摆在黄建兴面前的难题,开弓没有回头箭,稍有疏忽,后果便不堪设想。“林改的过程就是利益大调整的过程,也是各种矛盾大梳理的过程。我们不能头脑发热,不能搞政治运动。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一分田的潜力挖掘得差不多了,而八分山的资源,经历过上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80年代中后期“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90年代末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后,仍无起色,老百姓拥有的只是承包权和管护权,林农依然没有耕山的积极性,山地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要使福建林业走出困境,就必须从明晰产权入手,重塑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上任3个月后的黄建兴,在福建武平开展了林改试点。“分林不是林业私有化,也不是简单地把集体山林一分了之,这是一个关乎百姓安身立命的问题,要定性正确、定位准确、定好权、分好利”,黄建兴想得很清楚。

“定性、定位、定权、定利”决定这次林改的命运。定位,改革的决定权交给村两委还是村民代表大会?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权坚定不移地交给老百姓,交给村民代表大会。

坚持一村一策,由村民自己民主决定改革模式,没有2/3村民以上通过不算数,有的还延伸到户代表,确保了改革的公平、公正和平稳。定性,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坚持公平优先,把林权制度改革定性为家庭承包,均山均权均利,确保耕者有其山,实现共同富裕。政府部门根据林农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实行分类指导,对于依赖性强的,实现实物意义上的“耕者有其山”;对于依赖性一般的,首先保证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耕山意愿的林农有山可耕,也可将剩余山林发包给外村能人、经济组织,使没有耕山意愿的村民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确保生产资料第一次分配的公平;对于依赖性不强或没有什么依赖性的,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发包给企业或大户经营,通过林改二次分配,保证村民实现货币形式的“耕者有其山”。

定利,是集体得大头还是农民得大头?坚持林改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农民得大头前提下,强调集体小头一定要得,集体经济一定要壮大,以解决公共服务问题,解决二次利益调整分配问题。农民高兴,干部也高兴。定权,林木所有权和山地使用权归集体还是归林农?将完整的产权送给百姓。

“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山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但是山上林木的所有权和山地的使用权归林农所有,一定几十年不变,并向林农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林权证。其实,在明晰产权的过程中,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在拷问着改革者的智慧。福建林业已历经多次改革,山林状况十分复杂,如果“推倒重来”,引发乱砍滥伐和农村新的不稳定现象,该怎么办?如果不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政府的公信力如何得以维系?“尊重历史,取信于民”成为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先坚守的原则。

对已明确林权,并为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且大部分群众满意的经营形式,均予以维护,不打乱重来或借机无偿平调;对自留山政策、“谁造谁有”等政策依法落实、完善;对在改革前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转让行为规范,合同真实有效并依约履行的,均予以维护,不推倒重来;对合同有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也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利益调整,加以完善规范,不“翻烧饼”,防止新的问题和乱砍滥伐的发生。利益明确了、产权明晰了,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不再是一句空话,林农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一位老农动情地说:“我一生经历了两件喜事,第一次是铁树开了花,土地回了家;第二次是铁树开了花,林地回了家。”不少百姓把拥有林子作为人生大事之一,将林权证与结婚证放在一起珍藏。

武平林改,解决了林业发展长期积存的各种矛盾,不仅给林农吃了“定心丸”,而且保障了林农的利益。万安乡捷文村164户村民,户均承包集体山林125亩,每户年均增收8000元,还不包括多种经营收入。如此高的回报,无异于拥有一座绿色金库。

屡禁不止的乱砍滥伐不见了,林农耕山乐此不疲。武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坚定了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的信心,2003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在福建全省铺开,福建成为第一个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2006年初,贾治邦局长上任后第一次外出调研就到福建,并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又一次大解放,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后,贾治邦局长和几位局领导又多次深入福建调研和指导林改工作。

有中央政策的指引,有各级领导的支持,有人民的鼎力相助,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走向纵深发展之路……配套:权力与智力的舞台百姓很现实:“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你怎么解决?林业的服务支撑谁来做?林业执法问题如何保障?专家质疑:“分山到户,经营单位变小,如何规模经营”,你怎么应对?林改到了拐点,拐不好,一切将前功尽弃!林改之破题——配套的跟进“林权证有什么用?发我这个证,等于送给了我一头牛,我很高兴。但这头牛如果不会耕田,我可能会把它卖掉换钱,如果卖不掉,我就要赔本,那宁愿让它死掉。”这是2003年拿到林权证后林农的困惑。这种困惑,将福建林改带入纵深发展的思索中。

明晰产权只是林改的第一步,配套改革才能让林改真正见效。如何配套改革?百姓很现实,“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你怎么解决?林业的服务支撑谁来做?林业执法问题如何保障?专家质疑,“分山到户,经营单位变小,如何规模经营”,你怎么应对?“钱从哪里来?”林改到这个阶段是个拐点,拐不好,一切将前功尽弃!?这一点,黄建兴非常明白,产权明晰了,可农民有地没有钱,如何买种、买苗?解决“钱从哪里来”是配套改革的首要问题。2004年,永安率先开始了林改配套改革,10月,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在永安正式挂牌,1650平方米的市场,设有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木竹交易中心、林业法律与科技服务中心和林业劳动力培训中心。在这里,林农不仅可以进行“活立木”流转、林木采伐权流转、林地租赁;可以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买卖和变现;还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从2004年开始开展的林权抵押贷款,短短几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林权贷款累计总额达41亿元,比2002年的17.6亿元增加了22.5亿元,增长128%,破解了农村贷款找不到抵押物的难题,实现了农村信贷史和林业发展史上的两大突破。这一次,林农相信了,这个绿皮的林权证真的成了自己的“小金库”,林农邓文山以15.8万元竞得某村一块村属杉木林,又用这块林地抵押,贷款20万元,种上了360亩桉树。

林子活了!在林权抵押贷款基本走上正轨之后,福建又将林业小额贷款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的重中之重和解决山区林区民生问题的大事来抓,加大力度推进。2007年3月,福建省林业厅联合人民银行福州支行在尤溪专门召开林业小额贷款现场会,并积极加强与清华大学的联系合作,双方签订了课题研究协议,着力解决林业小额贷款存在的额度小、手续繁琐、利率高等问题。福建开展的小额贷款试点进展很顺利。目前全省累计发放林业小额贷款11.6亿元,更可喜的是与金融部门形成了共识,建立了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探索改革的路子,为下一步全面推开打下了基础。

林地可以流转了,钱的问题解决了,但如果出现无序或被少数人炒作,造成农民新的失山失地,怎么办?“一定要把工作做细致,不能让老百姓再受到伤害”。为此,一方面,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了《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并在66个县(市、区)成立了资源流转平台(林业服务中心),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限期(1个轮伐期)、限量(部分林权)、现货(现有近成熟林)等限制林权转让的办法,在这种忧患意识与百姓利益的交融中“出炉”,也正是这些果断的措施,有力地防止了投机和炒作。

“树要怎么砍?”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是林改后落实林农对林木处置权的关键,也是广大林农十分关注的焦点。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福建省林业厅提出了“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科学安排采伐”的改革思路,并在延平区、永安市、新罗区等3个单位和建瓯市等10个县(市)各选1至2个乡镇开展了改革试点。

目前的重点是在县(市、区)森林经营规划的总控下,积极引导广大林农自主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让老百姓近期能公平公正获得采伐指标、“五年十年能预期知道何时可以采伐”。如何评价这次采伐制度的改革?黄建兴很坚定:“完全是为大多数没钱没势的人。”它的确从制度上铲除了干部腐败,又是一次为了林农利益的改革。

“一家一户怎么办?”有规模才会有效益,一家一户单独经营,不管是造林,还是防火都面临许多困难。如何使千家万户的林业生产者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把传统的林业转变为现代林业?“合后分”,下一步,“分再合”,如何合?这又是一个难题。不停地思考,不停地探寻,于是,“合之路”破茧而出: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鼓励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工企业联合,实行定向培育,促进林木产品加工的一体化经营。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在尊重林地拥有者意愿的前提下,以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

全省企业办原料林基地的面积已达340多万亩,既保证了企业的原料来源,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林农利益。政府从林业经营主体中退出,林业的服务支撑谁来做?林业执法问题又该如何保障?问题接踵而来,解决迫在眉睫。随后,县里的服务中心、乡镇的服务协会、村里的服务分会,相继成立,一个县乡村一体化、互动互联、网络化的服务构架形成,目前全省已建立66个县级林业服务平台,1000多家林业行业协会和200多家森林资源评估、木竹检尺、伐区设计等中介机构,为林农提供了方便而优质的服务。同时,省委、省政府专门批准成立了省、市、县三级林业综合执法机构(省级为执法总队,市级为支队,县级为大队)和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两个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

目前省级和一些市县都已成立这两个机构,有效解决了以往林业“十几顶大盖帽管一顶大草帽”的多头执法问题,为政府职能转变打下基础。林改之破局——思想的较量林改的进程,不仅是制度的创新和突破,更多的时候,其实是一种思想的较量。3年林改,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已完成明晰产权的村占有改革任务村总数的99.5%?,农民满意、干部高兴、社会认同。

而随着林改的初战告捷,松懈情绪、自满情绪、畏难情绪如一场瘟疫,在经历小范围的感染后迅速蔓延。一些人认为林改尚且如此艰难,深化配套改革更是困难重重,有的还要涉及自身利益的调整,对深化配套改革有抵触思想,在全省继续推进林改的难度逐步加大。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此时变得尤为重要。“我宣誓: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林改督查和检查验收任务……”2005年7月20日,一场决定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命运的誓师动员大会在福建省林业厅拉开序幕,蕴藏心底的铮铮誓言燃烧了八闽大地。

也正是这次宣誓,促使全省上下拧成一股绳,为后来林改的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黄建兴坦言:“如今看来,那次宣誓不仅完全必要,而且为后来的稳步推进林改工作,夺取林改的全面胜利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其实,思想的抗争无处不在,在林改过程中,精神的压力与耐力,常常拷问着黄建兴的毅力,他是力主者,是实践者,更是一个坚守者。

思想的力量让他坚守着不变的信念,只为生命中那份对理想的坚守和对百姓不变的赤诚!困顿中的思想革命,今天,已经成为林改进程中一份难以释怀的情愫,福建林业人在艰难中实现一次次不同寻常的跨越,他们将林改的大旗握得更稳、更实……潜能:助推新农村建设福建林改是基层民主改革最彻底的一次,涉及经济、社会、精神的方方面面。它是中国农村一个革命性的变革,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黄建兴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老人,听说三明市林业局局长会来,半夜赶几个小时的山路,等在局长房间门口,后来就靠在门口睡着了,早上局长开门后,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吓了一跳,老人说:“毛竹病了,想来问问怎么办?”现在,老百姓最需要的是科技。

林改前,省林科院门庭冷落,现在科研单位门庭若市。“林改前,山林起火,村干部嗓子喊哑都没人理;现在是怕群众太积极,林子有火情,老人妇女一起上,怎么劝都不下来,因为火烧掉的是自己的林子、自己的钱。

”德化县桂阳乡洪田村支书邓文山不无感慨地说,“林改最大的阻力是村干部,而现在村干部和村民是平等分山,共同劳动,村干部做了很多好事。”干群关系融洽了,抓防火、科技不难了,造林、护林更是争先恐后。

“林改前,几双眼睛看几千双眼睛,现在是几千双眼睛看几双眼睛,村民们夜以继日地巡山护林。林改前,福建省一个实验中心2002年育树苗130多万株,卖不出去,还要林业厅用行政命令下拨。

林改后5年,育苗1.3亿株,增加了100倍,仍不够卖。现在每年造林200万亩,这在福建历史上是相当不易的。”一笔笔数字,黄建兴如数家珍,眼中闪烁的开心与满足总在不经意间倾露。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孔祥智教授在考察完福建林改情况后动情地说:“福建林改是基层民主改革最彻底的一次,看似改的是林权本身,但实际上涉及了方方面面,经济、社会、精神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它是中国农村一个革命性的改革,它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5句话20个字全覆盖了。”当问及“是否担心如此彻底的民主会走向另外的极端”这个问题时,黄建兴很自信:“民主是依法的民主,我们应该充分相信百姓,百姓善良,我没这种担心,改革就是要彻底,就是发生个别的情况也没关系,贪婪不是村官的本性,更不是洪水猛兽,是制度使然,制度好了,村干部照样会成为老百姓心中的当家人。要理顺好各种利益关系,利益的和谐才有社会的和谐,邻里关系、干群关系的和谐。”“倾尽心血青山无泪,长留精神碧水莫悲。

”这是悬挂在建瓯市林业局原局长朱其灿灵堂前的一副挽联。建瓯是全国活立木蓄积量最多的县级市之一,也是干群矛盾最激烈的地方,林改后,很多地方无山可分,无林可分,村官腐败,把山林贱卖,到省政府上访最多的是建瓯。

而朱其灿坚信这是群众在维权,是好事,千斤万担他扛着。他做工作、做化解、做政策调整,承担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和舆论压力。

星期天早上他给分管的市长打电话,汇报工作,汇报完了,力气也没了,47岁的他,因为过度劳累抛下妻女走了……和平年代,关于生命的奉献,如此弥足珍贵,而这种奉献不是一个人,却是一群人。谈及此处,黄建兴潸然泪下:“这几年来,跟我鞍前马后的人,和我一起厮杀搞林改的人,我总是批评得多,关心得少,也没有真正保护好他们,我对不起他们……”一句“对不起”,凝聚了多少辛酸与坎坷,生命与死亡、奉献与热爱,都在黄建兴的泪水中融化。奉献的林改人让他感动,而他自己何尝不在感动别人,在福建农村探访的数日里,上至官员,下至百姓,提起林改都会提及黄建兴,为了林改,他倾注了心血无数。

没有语言能够表达福建林农对他的感激,没有语言能够表达福建林业人对他的敬重。黄建兴将林改精神诠释为“把老百姓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在他眼里,没有这种精神,福建林改不可能有今天的成果。而我们要说的是,没有他的这种精神,就没有今天自上而下的林改精神。“林改先锋,惠泽三农”,这是2007年岁末,林农送给黄建兴的感激。

对话黄建兴:生态保护永远第一位“林权制度的改革,既要考虑如何解决生产问题,如何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如何提升经济效益,同时更要考虑如何搞好生态保护,在整个改革设计中我们一直把保护生态放在首要位置。”稳记者:2003年福建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改革对象是商品林,为什么没有考虑生态公益林的改革?黄建兴:生态公益林改革必须与商品林改革有区别,最大的一个区别是,商品林改革是“四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同落实,是一次完整的产权改革;而生态林改革,仅仅是管护机制改革,没有涉及产权。所以我们没有一起改,慢半拍就是要稳定。

当时考虑到生态公益林十分敏感,商品林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就暂时没有将生态公益林列入改革范围,而是集中精力抓商品林改革。试记者:为什么现在要开始进行生态公益林的改革?黄建兴:改革总是需要破题,生态公益林不改也是保不住的。因此,2004年全省开始试点并取得成功。

所以,在商品林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省委、省政府又把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作为“第二战役”来抓,提出了“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改革思路,通过“落实到户,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等模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公益林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集体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我们有力量推进生态公益林改革。如果现在不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改革,零星盗伐生态公益林的现象就很难遏制,一些地方违法买卖生态公益林的问题也可能蔓延,给林区埋下不安定隐患。

所以,抓紧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也是当前深化林改的重点,只有把生态公益林的改革做好了,我们的改革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改记者:生态公益林改革的核心是什么?黄建兴:生态公益林改革的核心是落实主体,主体不落实就意味着权责不清、利益不明,就很难调动广大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

所以,这次生态公益林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待时机成熟时,再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逐步落实林权所有者的其他权利。创记者:商品林改革后,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经营收益反差加大,如何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黄建兴:我们一共有4294万亩生态公益林,一半是国家级的,国家统一补5元;另一半是省级的,当时省里水平低,只补1元。一山两制,同样一座山,这边补5元那边补1元,百姓意见很大,这几年省里很支持,我们现在两边都是补5元。

2007年,我们创造性地实施了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使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7元,开创了全国区域性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先例。最近,新出台的《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已明确规定,要从征收的水资源费中安排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下一个3年我们要再加2元,目的就是形成机制、解决生态有价问题。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体系的主体工程,是福建引以为荣的绿色基地,我们是严格保护的,关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不能砍。保护区是福建的瑰宝,是生态体系最珍贵的核心部分,全部是生态公益林,所以省里最近增加的补偿额,基本达到了现在的地租。黄建兴简历:2002年5月~2008年4月,任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8年1月起,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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